昨天我才問過讀者們,到底是會「留著自穿還是轉手賺一筆」是有原因的,在這未成年到成年都想成為一名「球鞋轉售商」的年代來說,淨利潤自然是首要思考的目標,但是如果你並不熟悉行內狀況,建議你做好作業再加入戰局。
而最近在「球鞋轉售商」這門行業又傳一件大事,一名叫 Dallas 的業者說:「她從一家批發商購買了十幾雙關於 OFF-WHITE x Nike THE TEN 的聯名款」 目的是想要獲利。而原告 Jones 卻宣稱她在 11 月份左右,已向業者支付 $8.800 美元的金額購買數雙,但是賣方卻說只收到 6,500 美元!
除了金額上雙方各說各話,另外還有一個問題,Jones 說她收到的時候,包裹沒有鞋子,打開一看裡面只是個裝滿紙張的鞋盒!在影片中,你可以看到賣方一再辯解,但空貨出貨這實在是有扯到。此外,賣方講得故事還有很多盲點,例如 OFF-WHITE x Nike Air Jordans 的價位一雙大部分是”千美元”起跳,但她卻低於市場行情出售,並稱 “Flight Kicks” 是渠道來源。最後經過一番爭論後,法官依然做出判賠 $5,000 美元的裁決,你怎麼看?有遇到收到貨只有兩顆石頭的類似事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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