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年 42 歲的金鐘影帝薛仕凌,近日捲入閃兵爭議再掀波瀾。新北地檢署於 3 月 31 日完成第三波偵結,認定其涉犯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》,且犯後態度不佳,具體向法院求處 2 年 6 個月以上有期徒刑。至於外界關注的回應部分,其經紀人從事件爆發至今仍未對外說明。
根據檢方調查,薛仕凌是在得知檢警擴大偵辦閃兵案後,擔心遭搜索、拘提,才主動到案說明。然而,檢察官認為其行為並不符合自首要件,原因在於他並非出於悔意,而是為避免被查緝才選擇出面。
此外,薛仕凌到案後對關鍵犯罪過程避重就輕,未完整交代事實,甚至否認涉及逃兵行為,使檢方認定其缺乏悔意,態度明顯不佳。
檢警指出,案件可追溯至 2011 年,當時薛仕凌疑似透過由陳志明主導的閃兵集團操作免役流程,支付約 30 萬元取得協助。在複檢過程中,他將 24 小時血壓監測設備交由他人代為配戴,藉此製造「中度高血壓」的檢測結果,最終成功取得免役體位。檢方認為此舉已涉及違法規避兵役。
檢方進一步指出,薛仕凌在案發後,透過律師私下聯繫不知情的劇組顧問醫師出庭作證,試圖為其說法背書,卻刻意隱瞞曾付款給閃兵集團的關鍵事實。不僅如此,他還透過劇組製作人代擬聲明,對外宣稱自己是遭詐騙,並未接受非法協助,企圖以「受害者」形象淡化責任。檢方認定相關說法與事實不符,已構成誤導輿論。
本案為近年擴大偵辦的閃兵案件之一,過去王大陸、謝坤達、陳柏霖等藝人亦曾遭起訴,引發社會高度關注。檢方強調,薛仕凌犯後不僅未坦承犯行,甚至試圖操弄輿論、規避責任,情節較為嚴重,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,求處至少 2 年 6 個月徒刑。
目前全案已正式起訴,後續將進入法院審理階段。檢方也重申,對於規避兵役行為將持續嚴查,並依法究責。至於薛仕凌方面,至今仍未對外做出任何回應,相關爭議與法律責任,仍有待司法進一步釐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