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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訪 │ DJ Mykal a.k.a.林哲儀「一切都是為了分享我愛的音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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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 DJ Mykal a.k.a. 林哲儀,他是受邀世界各地的知名 DJ,是台灣資深樂評人,是多屆金曲獎等獎項評審團隊,是多場樂團表演的指定暖場,樂團跨界合作對象,更創辦了唱片行與潮流品牌,參與無數的時尚潮流盛會,除此之外,他更有滿載的音樂內涵,和無數動人的想法,這次他發行了全新 DJ-Mix 專輯《ELEKTROTEQUE BASS WEAPONZ Vol 1.1》讓我們有機會和他聊聊,也一起來看看他帶了什麼樣的收藏與我們分享呢 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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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穿著最近的收藏品 Yeezy 來到現場,想瞭解你對同為音樂人兼潮流愛好者的 Kanye West 有何看法? 你平常又會怎樣搭這雙鞋呢?

其實我穿搭 Yeezy 沒有特別的規則耶,當然對於 Kanye West 大家對他的評價很兩極化,有人很喜歡有人很不喜歡,但對於我來說,會跨足潮流以及時尚圈活動,或許也是從音樂開始的,這輩子影響我最大的人: 「James Lavelle」,他是一直到 90 年代都非常有影響力的音樂廠牌「Mo’Wax」的老闆,當時在經營廠牌時,除了音樂方面非常出色之外,就已經在跟一些塗鴉藝術家、街頭品牌合作,當時的他就在做音樂跟潮流跟街頭次文化 Cross Over 的這件事情,那麼因為我對於這個廠牌的喜愛、因為這個人的緣故,然後讓我開始從音樂跨到潮流,也奠定了我這十多年來,從音樂到潮流上生活美學的建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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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kal 穿來現場的  Yeezy Boost 750 

所以我認為有辦法把音樂跟潮流時尚做結合的人,不管他用什麼方式,或是評價如何,其實他只要能夠達到一定的影響力,都是非常好的事,包括 Kanye West 也是,他並不只是一個靠著潮流或媒體炒作起來的人,最早我們認識他也是因為他的 2004 年發的《The College Dropout》專輯受到矚目,而因為他對於時尚潮流的喜好,讓這兩個東西達到一定的結合,既然他做的事情每每都能造成話題,就能讓喜歡他音樂的人注意到潮流時尚的話題,反過來的也能讓喜灣潮流時尚的人能夠注意到他的音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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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常的穿搭風格?

我的風格其實很混合,就像我 DJ 的風格一樣。

因為對我來說,其實踏入潮流時尚圈,跟當時我開始喜歡音樂是一樣的,我都是從興趣開始,包刮 DJ 也是,一開始都不是為了想當 DJ 才去做的,我是因為從唱片行門市,到唱片公司、寫樂評等等,這個過程中我本來就已經習慣讓我自己聽很多不同類型的音樂,讓自己開放性的去接觸到不一樣的東西,然後所以到我開始當 DJ 之後,我就不像有些 DJ 只放 hiphop 或只放 house ,我的風格就比較多樣化,因為當我在 DJ 這個角色中,我最大的重點和我最喜歡的事就是去分享我愛的音樂,所以當我穿衣服時也是一樣,可能我不同時期會有不同喜歡的風格,那我就想要把它穿在身上讓人看到,就像一開始提到的 Yeezy 我也會看每天的心情用不同的風格去搭配它,沒有特定的模式。

 

 你希望大家怎麼認識你呢 ? 跟讀者自我介紹一下吧!

其實我現在最主要的角色當然就是 DJ,其實說要怎麼樣認識我,我想,
就只要知道我是一個非常喜歡音樂,渴望分享音樂的人,我覺得這樣就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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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睽違了八年再度帶來混音專輯,要不要跟我們簡單介紹一下你對於自己這張專輯的看法 ?

我的風格可以從搖滾跨到電子,其實非常多元。而上張專輯基本上選曲是以搖滾的歌曲為主,這次我則回歸到電子的風格,專輯裡面所選的歌雖然都是以電子舞曲為主,但也包含很多不同的類型,包含比較早期啟蒙過我的一些曲目,一直到近期比較新的歌曲風格,都有收錄在裡面,最主要是想做一個反差對比吧,從搖滾到電子。

再來,我會想要做這樣的一張 DJ 電子專輯,最主要的想法是因為在台灣這麼多年來 DJ 這個角色的定義一直是讓一般人覺得他可能就是一個附屬在夜店,放音樂的人,或者是會跟歌手搭配的人,但是其實對我來說,DJ 這個角色,除了在台上接歌之外,也是需要很多的思考模式,需要聽過很多音樂,也是一種創作,當你站在舞台上面展現自己的創作的時候,我覺得跟一個創作歌手、創作樂團是一樣的角色,而創作歌手、創作樂團可以被當作是一個 Artist 看待,DJ 也應該要是。像這幾年爆發的 EDM 潮流,很多人可能覺得很商業化,但對我來講,EDM 的爆發,最正面的想法就是,他也讓更多的普羅大眾認識到 DJ 這個角色,他也可以是一個 Super Star。

你在市面上可以看到很多這類的電子舞曲合輯,但是即便有 DJ 幫專輯做 mix,可能也只是掛一個小小的 mix by — ( 由誰混音 ) 但他並不會把 DJ 單獨拉出來做一個藝人,但是這次我想要要把 DJ 拉回來前面代表一個 Artist 的角色

雖然我不知道我能夠做到多少,我一直以來的想法都是,我能力範圍能夠做到的事情就盡力的去做,特別是在台灣的 DJ 要發行一張官方的專輯算是非常不容易,當然我也可以錄好一個 mix 丟到 sound cloud 上面,丟上去網路讓大家試聽,可是那跟實體發行又是不一樣的,換個方式來說,今天如果沒有發這張實體唱片,可能沒辦法參與這個訪問,我也沒辦法透過一些雜誌、或是電台訪問,去跟大家聊一些我的想法,另外一方面,我對於這樣形式的載體不管是 CD 還是黑膠有一種迷戀,對我來講這個東西才是有實際存在感的一個產品,當然他也是一張我的新名片 !

 

 

專輯中也有許多音樂人朋友一起參與,那在這次專輯有沒有遇到瓶頸或是什麼比較有挑戰性的事嗎 ?

像我說為什麼在台灣很難發行這樣的 DJ 專輯,就是因為大部分的人對於 DJ 這個角色並沒有那麼看重,而且通常要發行這樣的官方專輯,每一首歌都要找到原本的公司一家一家公司去談版權,但他也不一定會授權給你,像這次專輯中收錄的 26 首歌版權問題就花了八個月,那如果一間唱片公司對於 DJ 這個事情沒有那麼重視,或者它覺得這個 DJ 沒什麼份量,就不會想要去幫他做這個事情,因為這個唱片公司可能要花一年,或更長的時間,來來回回很長的文書往返,是很繁複的,才能搞定這件事。

這張主要是以電子音樂類型為主,那只要有第一首歌出來,對我來說就跟我平常要在 club 裡面放歌一樣,我就會有一些靈感或邏輯把它組織起來,從這第一首歌,去把第一次的歌單整理出來,不只是列出歌單,我也就要開始讓印象唱片去取得所有版權,當版權有問題的時候被駁回,那才是困難的開始,因為他可能是中間的某一首歌不能用,那首歌被抽掉的時候,要另外再找一首歌是可以跟我前後歌曲能夠銜接起來,而不是隨便抓一首速度一樣的就可以丟進來,這其實是最大也是最困難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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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往都是做比較幕後的工作,像是評審或是樂評等等,當從幕後走向台前發行專輯時,有什麼樣心境的轉變嗎 ?

我其實還好誒 !  因為就像剛剛說的,一開始在唱片行門市到進公司寫樂評,一直到開始當 DJ 其實是差不多同時發生的事情,那我在唱片行的工作是在我當兵前,那開始當兵的期間我就有在寫樂評了,然後一退伍之後我就同時進了華納音樂跟進 spin 當 DJ ,其實所有事情幾乎是同時發生的,那我一直以來的想法就是,DJ 也同樣是表演者,當 DJ 在台上的時候他就是在幕前了,他就不是在幕後,所以幕前幕後的差別對我來講其實是沒有,而且對我來講心態上,做這麼多事情,都是關於一件事,就是為了想要分享我喜歡的音樂。

當時會進 Spin 當 DJ 其實是因為很多的機緣,並不是為了當 DJ 而進去的,Spin 那個地方很特別,在 DJ 台後面有一整面的黑膠唱片牆,跟現在不同在當時網路不發達的年代,要聽音樂其實比現在不容易很多,對我來講,去那裏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可以聽到更多的音樂,這就是最大的誘因了。

包括寫樂評也是,當時網路不發達,要接觸音樂這一塊就只能靠實體的雜誌,就連進口的雜誌在台灣都不是那麼普遍,我那時也是透過管道訂了國外雜誌進來,吸收這些資訊之後我就希望能夠有更多的管道讓大家看到,所以我才會去寫,所以即便到現在為止,常常有人問我當 DJ 最大的樂趣是什麼,除了可以有舞台表演是一件很開心的事,但其實最棒的事情是,當我放了一首可能很新的歌可能我自己非常喜歡的歌,有人很喜歡,他們來問我這是什麼歌的時候,因為我把這首歌分享出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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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也參與了許多跨界合作,你覺得最有趣的部分是什麼 ?

如果以品牌來說的話,我覺得跟品牌合作其實是我很早就想要做的事情,因為我剛剛也有提到 ”James Lavelle” 他當時就是從音樂人的身分出發,然後開始跟一些品牌合作,那麼我從很早以前就會開始跟一些不管國外或國內的品牌合作,對我來說這是一種不同族群的交流,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重要也很有趣,因為多年來在台灣我發現了一件事,就是很多時候消費者或是一般人不是不去認識或不去喜歡一些事物,而是沒有機會去接觸這些事,那我覺得合作都是一個機會去讓不同族群接觸到不同東西,就像剛剛聊到的 Kanye West,他可能讓喜歡潮流時尚的人去聽更多音樂,也讓喜歡這些音樂的人可以更了解潮流時尚,所以對我來說跟品牌合作就是這樣的出發點。

音樂上的合作方面,我覺得譬如說跟閃靈樂團或是脫拉庫,在音樂上我不是一個純粹主義者,我很喜歡混合很多不同的東西,加上我本來年輕的時候就是玩搖滾樂團的,所以跟樂團合作對我來講是非常有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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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來最想做的事情 ?

當然 DJ 的身分會繼續做下去,然後對我來說 2016 年最想做的事情,就是我應該會成立一個新的電子音樂品牌,因為在這幾年持續跟許多人合作、當評審、持續辦 party 等等其實讓我也認識的很多電子音樂創作的 DJ、就這過程當中,我可以清楚的知道台灣的電子音樂創作已經到了一定的水平,

然而就像獨立樂團一樣,在台灣的知名度或是了解度並不好,所以大家都是很拚的在生存,在做自己喜歡的事情,所以我就會希望在我現在有能力做這樣的事情的時候去做,希望成立這樣的電子音樂廠牌,就是希望能夠使這些獨立音樂,電子創作等等,與豐厚的主流音樂資源中間,找到一個橋梁,讓這些資源可以幫助這些人有更大的發揮空間,剛好我又是一個可以製造這個橋梁的人,我可以跨越主流的流行歌曲跟這個體制對話,那我就可以成為一個促成合作的橋梁,讓更多好音樂被看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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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想做的就是這兩件事 :
「 分享我的喜好,我愛的音樂。」
「自己可以成為不同族群之間的橋樑,能夠促成更多合作。」─  DJ Mykal a.k.a.林哲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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